引言
在当今消费市场的多元化浪潮中,盲盒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模式,以其未知性与刺激人的博弈心态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从线下实体盲盒(如玩具手办、美妆产品)到线上盲盒类游戏APP和网站,盲盒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经济现象。然而,正如所有快速发展的新兴业态一样,盲盒经济的繁荣背后也暗藏着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本文将深入剖析盲盒经济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在线盲盒游戏所涉及的赌博性质问题,以及如何通过法律的视角来审视和规范这一新兴市场,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一则关于“盲盒”的刑事案例(编号2024-06-1-286-003,王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涉及在线平台设立盲盒游戏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法院应当检索并参考类似入库案例做出判决,因此,该案对在线盲盒类游戏APP和网站的刑事风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商议并着手筹备、搭建“857skins”网站(以下简称857网站),该网站于2022年6月开始运营。玩家在网站上注册充值后以1:1比例兑换成游戏币参与赌博,且充值兑换的游戏币只能用于赌博游戏而不能直接到网站商城购买道具。网站设置有“盲盒”、“幸运饰品”、“拼箱”三种赌博方式。玩家参与赌博游戏后可获得CSGO游戏道具,网站通过回收将游戏道具兑换成商城币,经兑换获得的商城币可继续在平台上进行开盲盒等赌博游戏,或到网站商城上选购道具,玩家可以将游戏道具提取到自己的steam账号上再到网易Buff等游戏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变现。
857网站从运营至案发,玩家充值金额共计50,046,374元,玩家提取道具金额25,616,813元,网站获利24,429,561元。其中,王某某系857网站股东,负责对接四方支付公司、技术问题等,获利800余万元;李某某系857网站股东,负责推广、客服、网站运营等,获利560余万元。
二
裁判观点和结果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涉案网站采用开盲盒获取CSGO游戏道具,本质上是赌博行为。涉案网站运营的“盲盒”、“幸运饰品”、“拼箱”等开盲盒获取CSGO游戏道具的抽奖活动,实际上是向玩家提供以小博大的中奖机会,中奖结果由偶然性决定,属于射幸行为,具有赌博性质。
网站回收玩家开盲盒获取的CSGO游戏道具兑换成游戏币继续在平台上循环抽奖,消耗游戏币的同时不断增加开盲盒的次数和价值,平台主要以调高盲盒价值的7%抽头获利;且盲盒中仅是CSGO游戏道具图标,真实的CSGO游戏道具只在玩家离场变现时提供,不是正常的盲盒营销行为,而是变相赌博行为。
最终,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均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60万元、人民币390万元。
三
在线盲盒游戏的经营风险探析
我们认为,以小博大、兑换筹码、可循环性、可变现性等或是涉赌的重要认定因素。具体而言,若盲盒游戏涉及以下特征的组合,可能构成司法机关认定涉赌的重要考量因素:
1、以小博大:从盲盒经济的本质上来说,所有盲盒都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具有射幸行为的特征。而具有明显的以小博大的射幸行为特征则可能是涉赌的重要认定因素。具体而言,盲盒内产出的商品实际价值与投入抽取价格差距过大,例如可以用10元抽取高价值手机,但也可能仅获得一包纸巾,明显具有“以小博大”的属性,投入与产出的价值差距上百倍,且产出的保底产品价值非常低,这类盲盒商品具有变相赌博的刑事风险。若盲盒内商品的价值区间不大(如同品牌服装,只是款式、颜色、尺寸存在差异),则尽管也具有射幸特征,但不存在以小博大的情况。
2、兑换筹码:玩家并非直接付费购买产品,而是需要玩家充值兑换成游戏币,这与赌场中兑换筹码类似。
3、可循环性:不同于正常盲盒销售“付费-交付商品”的简单交易模式,若平台向玩家回收盲盒,并促使玩家在平台循环抽奖消耗筹码,则具有明显的涉赌特征。例如在上述入库案例中,网站回收玩家开盲盒获取的游戏道具兑换成游戏币继续在平台上循环抽奖,消耗游戏币的同时不断增加开盲盒的次数和价值,平台主要按一个固定比例抽成。
4、可变现性:正常盲盒销售是消费者以获取盲盒内产品为特征,而涉赌盲盒游戏则具有将筹码、奖品等进行变现的渠道,玩家通过射幸行为博取收益。
从入库案例看,法院构建了以小博大的射幸行为、兑换筹码、可循环性、可变现性为特征的认定路径。申言之,司法机构可能以盲盒游戏表现形式为射幸抽奖活动,向玩家提供以小博大的中奖机会为基础,玩家能实现“付费投入兑换筹码-随机抽取-放弃奖品获得折价筹码-再次抽盒-具有筹码/奖品变现离场渠道”的模式,具有明显的双向兑换筹码机制,属于赌博行为。平台运营者为赌博行为提供平台,从网站平台中营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团队介绍
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苏扬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康奈尔大学、范德堡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拥有丰富的商业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投融资交易、企业合规和商事争议解决,也为诸多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苏扬律师 个人简介
苏扬 专职律师
苏扬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现为上海市青联委员。曾于2020年荣获“Legalband2020年度中国律师俊杰榜30强”,于2024年荣膺《商法》“The A-List法律精英律师新星”。
苏扬律师长期为多家知名的创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所服务客户的行业范围涵盖TMT、生物医药、先进制造及新消费等,并曾为多家行业领先的投资机构和明星创业公司的投融资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尤为难得的是,苏扬律师在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领域均有出色表现,曾代表客户处理诸多涉及公司股权、对赌、担保及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复杂争议案件,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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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安琪律师 个人简介
陆安琪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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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安琪律师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加入百汇前曾供职于国际、国内头部律所。陆律师擅长处理商业诉讼和商事仲裁案件,为各领域客户(包括银行、基金、信托、IT、医疗、制造业等)提供争议解决服务,曾处理境内外仲裁机构(包括贸仲、上国仲、上仲、港仲、新国仲等)和国内各级法院的案件,具有代表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被投企业、代销机构、发行人等丰富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