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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汇业绩|酌定不起诉——百汇律师为当事人排除存疑证据、非法证据获得成功

来源:   |   发布时间:2026-10-09   |   浏览数:86   |   分享:

近日,梁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经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梁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熊绍山、毋文新接受委托,担任梁某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全程参与本案辩护工作。在熊绍山、毋文新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梁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案件回顾

梁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认定,梁某伙同他人,在未取得“UOOYAA乌丫”品牌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淘宝店铺、抖音店铺对外销售假冒品牌服饰,涉案金额高达520余万元,梁某面临刑事诉讼风险。


辩护工作

接受委托后,熊绍山律师、毋文新律师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多次会见梁某,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两位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律师意见,对存疑证据、非法证据提出排除意见,提出梁某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案件结果

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梁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法对梁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结语

此次酌定不起诉的顺利落地,是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情节的全面审查,也是对百汇律师专业辩护意见的充分采纳。百汇所熊绍山律师、毋文新律师及其团队为梁某提供了专业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在案件经办期间,团队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积淀、丰富的刑事案件实操经验、严谨敬业的服务态度与高效的执行能力,全方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专业的法律服务水准赢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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